监岳庙
官名。北宋神宗时,五岳庙设管勾、提举或提点官。后改置监官,以选人充任。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,如同黜降宫观之例。南宋时,因官多阙少,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,理为资任。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时,五岳庙设管勾、提举或提点官。后改置监官,以选人充任。如非自己陈请而由朝廷特差者,如同黜降宫观之例。南宋时,因官多阙少,选人及使臣往往破格选差岳庙,理为资任。掌庙宇葺治修饰之事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见《三国志·宗室传》: “即拜(孙韶)承烈校尉,统(其父)河部曲,食曲阿、丹徒二县,自置长吏,一如河旧。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
官制用语。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。清制,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,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。其情节轻微者,则称“察议”。清制,管理有过失,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,吏部官员有过失
官名。自秦至汉武帝初,边境诸郡有的只设都尉,不置郡守,颇与东汉的属国相似。武帝以后,为了加强对新开辟地区少数民族的统治,边郡均置太守,而且往往分部设置都尉,各典一区(若干县)武事。见于《汉书·地理志》
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,掌后宫车马。以令、丞为长贰,以宦官充任。领乘黄局教尉、细马车都督、车府部丞等官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盛京营缮工程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堂主事二人,掌档案文移。下设左、右二司及银库等机构。左司掌办一部分工程并负责征收木税、修造各处船只等事。
三国魏关押质任的机构。官亦作宫。《三国志·魏明帝纪》裴松之注引《魏略》:“保官空虚,初无(资)〔质〕任。”参见“质任”。
县门下吏名。晋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参见“县主记掾”。
周朝天子诏文,若后代之诏书。《周礼·春官·御史》: “掌赞书。”郑玄注: “王有命,当以书致之,则赞为辞,若今尚书作诏文。”官名。丁巳七年(公元1857年)五月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开始独立行动时有翼殿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东汉献帝建安十六年(211) ,曹操任夏侯渊行此职,督徐晃等军击太原贼帅商曜。时夏侯渊资序未得为征西将军,故以护军为名,但职掌同将军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以夏侯渊为之,掌督诸将及察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