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枪号头官
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设监枪号头官一人,由本营派充,其地位在大号头官与中军官之间。
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设监枪号头官一人,由本营派充,其地位在大号头官与中军官之间。
官名。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。掌章奏文移事务。额设二人,正三品。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。
官名,金朝置,从八品,掌拘收退朴等物及出给之事。其佐官有副使一员,正九品;判官,从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秩等级。西汉置,新莽时改为下大夫。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又置。西汉丞相长史、御史中丞及其他中央机构的副职,皆秩千石。大县县令也有秩千石者。东汉略同,月俸八十斛。晋朝凡尚书令、尚书仆射、公府长史、司马,秩
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六部尚书别称。
官名。宋朝提刑司属官,掌检详法律。参见“提刑司”。官名。宋神宗熙宁六年置诸路提刑司检法官,掌检察刑狱之事等。见《宋史·官官七·提点刑狱公事》。
官名。明朝各卫指挥使司所属经历司设,一人,从七品,为各卫首领官,掌出纳文移等事。
官名。即右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散骑常侍。官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见“侍极”。
爵名。初指公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郡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郡名。晋朝始置,一品。南北朝沿置。南朝梁位视三公,班次之。陈为九等爵第二等,二品,秩视中二千石。北魏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
见“大司族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