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正
官名。明、清钦天监皆设为长官,明设一人,清设满、汉各一人,俱正五品。又,明朝太仆寺、苑马寺所辖诸牧监,亦各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。
官名。明、清钦天监皆设为长官,明设一人,清设满、汉各一人,俱正五品。又,明朝太仆寺、苑马寺所辖诸牧监,亦各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四年(1114),合并五处出卖药所置,全称为医药惠民局,属太府寺。掌配制药品出卖,取其息钱以助户部经费。南宋初不置。高宗绍兴十八年(1148),改行在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,设监官、监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。额定一百五十六人,从三品。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。专城协领五人,主要设于东北地区,制如城守尉、防守尉,均专城办事,亦由驻防将军、副都统兼辖。余为一般协领,分布在各省将军、都统
官名。唐初承隋制以中书门下、尚书三省长官为宰相,又以他官参与其间,太宗时曾有参议朝政、参预朝政等名义,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说:“其后或曰‘参议得失’、‘参知政事’之类,其名非一,皆宰相职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、隋置。见“典农署”。
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,掌后宫车马。以令、丞为长贰,以宦官充任。领乘黄局教尉、细马车都督、车府部丞等官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掌察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① 南朝宋、梁置。在皇帝、诸王及州郡长官左右担任侍卫及洒扫铺设等职。地位较低,多由寒人充任。北朝在皇帝左右的斋帅地位较高,常兼任其它较重要的官职。《魏书·李灵传》:“(李翼)初为荡寇将军、斋帅,
官名。宋朝初年为内侍阶官,位在内西头供奉官下、内侍高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内侍官名,改右侍禁。金章宗泰和二年 (1202) 复置为内侍
官制用语,即量才授官。宋朝分选人注拟差遣窠阙为十等,每等为一选。第一选为两府司录,次赤令、留守、两府、节度、观察判官、少尹,顺次至第十选,为中下县、下县簿尉。
官名。元朝置,为功德司副官,佐功德使掌佛教事务,秩正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