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狱长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海军监狱的主管,见“海军监狱”。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海军监狱的主管,见“海军监狱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属官,员六人,佐太学博士下大夫掌教授太学生经义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见“太学博士下大夫”。
西夏译经者称号。直译相佑助译者。辅助主译者译经,分工负责记录、翻译、核定译文、润色词句。在西夏译经图中十六人分列主译者左右,其中八名僧人有姓名题款,四人为党项人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京师、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、始置。每厅一人,京师高等厅正四品,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,请简。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,并监察下级审
乡吏。犹里宰、里正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春将出民,里胥平旦坐于右塾,邻长坐于左塾。”注:“里胥,如今里吏也。”也指衙役。宋虞俦《和佥判建平书怀诗》:“箕敛陈逋不问年,里胥促迫政骚然。”
官署名。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,属军政部,掌管全国陆海空军的—切军需事务。设署长一人,总理全署事务,并掌管所属机关学校;副署长一人辅之。下设总务处和会计、储备、营造、审核等司。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军
民国十七年设立,直属中央行政院,管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民国十九年与农矿部合并为实业部。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置实业部,北洋政府于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分置农林、工商两部。工商部掌理全国工商行政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明天启五年 (1625) 设,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。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由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下设满、汉主事各一人,由户部司员中派、
宋朝乡兵统兵官名。保甲乡兵以五百家为一都保,选众人所服者一人为都保正。枪仗手以二百五十人为一都保,设都保正一人领之。
官名,三国魏置,以前称积弩都尉,后改称典弩都尉,掌弩射兵。《太平御览》241卷《都尉》引《魏略》:“积弩都尉,秩比二千石,后更为典弩都尉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、西魏、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多省称为行台右丞。在行台内职掌同“尚书右丞”。隋、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,左、右任置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省诸道行台时罢。隋视从四品,唐为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