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盟长

盟长

官名。清朝蒙古各盟长官。清朝于内、外蒙古及青海蒙古各部实行“盟旗制”,由若干个旗组成一盟,每盟设一人,由理藩院于本盟各旗之札萨克及闲散王公等贵族内拣选请旨简充。掌理一盟之政事,督同札萨克办理旗下之大事。每届三年召集各旗会盟一次,清理刑名,编审丁籍,报送理藩院查核。此外,内札萨克各盟长每年春验看各旗官兵操练,遇兵事则负领兵之责。


官名。清制,蒙古地方行政组织采用盟旗制度,其最高级为盟,盟下有旗,数旗会盟为盟,盟名常以会盟之地命名。蒙古各部,内蒙有科尔沁等二十四部,外蒙有喀尔喀四部。此外还有额鲁特蒙古,为元裔阿噜台,后转音为额鲁特。旧分和硕特、准噶尔、杜尔伯特、土尔扈待四部,后又补入辉特部。初游牧于阿尔泰山,以后分驻新疆、青海、宁夏及外蒙古的科布多境内。内蒙古科尔沁等二十四部组为哲里木、卓索图、昭乌达、锡林郭勒、乌兰察布、伊克昭六盟,其会盟每三年举行一次,初为临时组织,后则变为固定组织。六盟各设盟长、副盟长,管理各盟事务;每盟设备兵札萨克一人,管理全盟事务;六盟中各设帮办一、二人,助理盟务。以上各盟均由理藩院管辖。外蒙古各部组为七盟:其中喀尔喀四部组为汗阿林、齐齐尔里克、克鲁伦巴尔和屯、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四盟,由乌里雅苏台将军管辖;在科布多地区的金山额鲁特蒙古的杜尔伯特部(附辉特二旗)组为赛因济雅哈图左右翼二盟,新土尔扈特部组为青塞特奇勒图一盟,均由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。外蒙古七盟亦如内蒙古各设盟长、副盟长各一人,由理藩院在札萨克或闲散王公中拣选,奏请皇帝简放。外蒙各旗之盟,其初由京中特派大臣前往参加,至乾隆十六年(公元1751年)停遣,由各札萨克自行办理。会盟所办事件,须报理藩院查核。在新疆境内的天山额鲁特蒙古五部组为乌讷恩素珠克图南路、北路、东路、西路四盟与巴启色特启勒图一盟,共为五盟,各设盟长、副盟长各一人,由同盟之札萨克内选任,管理同盟各旗事务。青海境内的青海额鲁特蒙古五部共二十九旗,与内蒙古的察汗诺门汗共为一盟,不设盟长(道光三年始分河北二十四旗为左右翼,每翼各设正副盟长一人),会盟事务由西宁办事大臣主持。青海之盟,初为每年举行一次,至乾隆十六年(公元1751年)改为间年一次,盟会亦如蒙古各部之制,会盟后由办事大臣奏报皇帝。宁夏的河西额鲁特蒙古二旗为独立旗,不组盟。民国时代蒙古的盟旗制度沿袭清制,变化不大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:盟长汇治盟内各旗之事务,关于司法行政则受地方官监督,关于觐京、封爵、贡品、俸禄。其他蒙古特殊的待遇或事务,受蒙藏院的监督。札萨克不能决定之事,则由盟长办之,尚有不能决定之事,则由地方长官或蒙藏院办理。盟长以下诸职由盟中的札萨克、闲散王公中的贤能者补充之,任期不限。国民党政府沿置盟长,惟改称盟公署为盟政府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县公

    ①官名。春秋楚置,掌一县之政令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 “楚子城陈、蔡,不羹。使弃疾为蔡公。”《宋朝会要》: “周衰,六国置县邑,其长”“楚曰公曰尹”。一说为爵名,即楚县大夫之僭称。《左传·宣公十一年

  • 户部钱法堂

    官署名。明、清户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。明天启五年 (1625) 设,由督理钱法侍郎领其事。掌司宝泉局鼓铸事宜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置,由满、汉右侍郎兼管。下设满、汉主事各一人,由户部司员中派、

  • 华文阁待制

    见“华文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。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参看“华文阁学士”条。

  • 四门学助教

    即“四门助教”。学官名。见“四门学”。

  • 都水长丞

    官名。西汉太常、大司农、少府、水衡都尉,以及三辅的京兆尹、左冯翊、右扶风所属均有都水长及丞,他们的衙署都设置在所管辖的苑囿、农田及河渠所经过的地方,掌管陂池灌溉与保守河渠之事。汉武帝以都水官多,设左右

  • 楚古

    官名。契丹北面官,掌北面官审讯犯人之事。

  • 油醋库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造油、醋,以供膳局,设监官,以京朝官、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初分二库,真宗大中祥符二年(1009)并为一库。隶光禄寺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,掌造油、醋及醢肉,以供邦国膳馐之用。监官一

  • 南书房

    在清宫乾清门内南庑西头,本为圣祖玄烨读书处。康熙十六年(1677),始选词臣入值,称“南书房行走”,亦称“南书房翰林”,除委以文学侍从之事外,还令其参预机务,撰拟皇帝特颁诏旨,一度成为发布政令之所在。

  • 符节仆射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鲍捐神坐》:“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之六)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符节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之六《鲍捐神坐》:“魏故符节仆射鲍捐之神坐。

  • 大资

    宋朝资政殿大学士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