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诏官,主官人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军将兼。
官名。隋置,掌外国使臣贵贱等级及立功叙奖。
周朝泛指众官。《诗经·大雅·文王》: “济济多士,文王以宁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多士》孔颖达疏:“士者,在官之总号,故言士也。”
官名。民国置,为一镇之长,由镇民大会选任,管理镇自治事务。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镇公所的主持人,与乡长平行,职权亦同。参见“乡公所”。
见“发运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三库之一,位于东华门外旧里新库址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分后库置,归理事官管理。雍正元年(1723)归管理户部三库大臣统辖。设郎中一人领库事,下设员外郎、司库、大使、笔帖式、库使、经承
指各部门次于正职的副长官,亦称副贰、副职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行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下州各置一员,视从三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参见“从事中郎”。官名,即从事中郎。北周末年避杨忠讳,改从事中郎为从事内郎,其职事详见“从事中郎”条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以郎官以上官充任,其地位相当于通判。九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