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崇政院
官名。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名枢密院直学士。
官名。五代后梁改崇政院直学士置,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名枢密院直学士。
学校名。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,设博士一人,掌教授学。唐初废。高宗显庆元年(656)复置,三年又废,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。龙朔二年(662)复置,属国子监。设博士二人,从九品下; 助教一人。掌教八品以下官子
官名。辽天祚帝天庆六年 (1116),有侍御司徒挞不也。(《辽史·天祚纪二》)
庶吉士介于官与非官之间,等于候补翰林官。每届从新进士中挑选文章、书法都好的进翰林院学习,以侍读、侍讲为教习(教师),以督其课业。三年期满再经考试(散馆考试),入选者,按等第分别授职。原二甲进士授翰林院
同“命大夫”。春秋时期由周天子或诸侯亲命的大夫,位在一般守邑大夫之上。《管子·轻重乙》:“使卿诸侯藏千钟,令大夫藏五百钟,列大夫藏百钟。”
机关中分设的办事单位。北洋政府时始置,如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厅分三课办事,其地位相当于科。但也有的课为科的下属单位的。课的主官为课长。参见“科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(1162),孝宗即位,因遣参知政事汪澈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而置。其公事行移依三省体式,遇军期急切事务,难以申请待报者,许随宜措置。设主管机宜文字、提举一行事各一员,提辖一行
官制用语。指“行”、“兼”或“试守”等试署、暂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尚书省北部曹次官,佐尚书管理北方州郡事务。《魏书·慕容白曜传》:“高宗即位,(白曜) 拜北部下大夫。袭爵,迁北部尚书。”四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废。
官名。①秦朝始置,即原丞相史,往来殿中奏事,故名。西汉为加官,凡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以至郎中,加此即可入侍宫禁,亲近皇帝。多授外戚、亲信、文学侍从、材武之士、功臣子弟等。侍从皇帝左右,侍
官名。明朝军制,大同地区总兵官挂印称将军者,曰征西前将军。参见“总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