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副司矢”。
官名。即“噶伦”。官名。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的官员。额设四员,其议事的地方称噶厦。清朝乾隆时其官秩为三品,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共同挑选,上奏任命。见《卫藏通志七》。
参见“右庶子”。官名。隋朝分庶子为左右。右庶子统典书坊。唐代置右庶子二人,正四品下,掌侍从、献纳、启奏;中舍人为之副贰。皇太子监国,下令书则画日,至春坊则庶子宣传,中舍人奉行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、《新
官署名。明清翻译各族语言文字的机构。置于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,隶提督四夷馆。设译字生、通事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,乾隆十三年(1748)并入礼部。
九真张游的封号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九真徼外蛮夷张游率种人内属,封为归汉里君。”
宋朝功臣号。参见“功臣号”。
爵位俸禄。《史记· 商君列传》: “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。”爵位和禄秩。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。”
“汤邑”是“汤沐邑” 的省称。宋文莹《湘山野录》:“朕之诸妹,皆厚赐汤邑,筑外馆,以尚天姻,酬先帝之爱也。”参看“汤沐邑”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尚衣局置为次官,四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衣局沿置,四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宣徽院尚衣局置,正八品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初名“尚方司”,后称“尚方院”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慎刑司。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。凡审办案件,笞杖者自行处理,徒罪以上咨送刑部。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。设郎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