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督捕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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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团长

    官名。民国时陆军统领一团兵的军官称团长。军官名。北洋政府改清末新军的标为团,标统带改称团长,由上校或中校充任。国民党政府沿置。团的编制参见“陆军师”。

  • 郡租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北魏、北齐置,有租曹掾及佐,掌租赋之事。

  • 翊卫正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侍卫。从五品。

  • 农工商总局

    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四年(1899)设,掌理农工商政务。寻省。三十二年成立农工商部。

  • 常平署丞

    官名。即常平丞。

  • 内务府御史

    官名。清朝由都察院派出视察内务府事务之御史。雍正二年(1724)设,四人,十三年省。乾隆三年(1738)复置二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  • 皇太子宫小学教授

    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七年(1180)置,掌以经史教授皇孙。官名。宋淳熙中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

  • 南左卫将军

    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南左卫次官,置一人。

  • 隆禧院

    见“隆禧总管府”。

  • 玉资伯克

    官名。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。掌理百户征输之事。伊犁、喀刺沙尔、布古尔等地设七十六人,秩七品。官名。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,掌管百户的征输及一切杂务。伊犁七十人,喀喇沙尔、库尔勒各四人,布古尔二人,俱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