督盗贼
官名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也称府后督盗贼。门下督盗贼,还简称督盗、门下督。为诸官府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,以防奸盗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督盗贼李熊,邺中之豪,而熊弟陆谋欲反城迎檀乡。”
官名,为门下督盗贼的省称,也称府后督盗贼。门下督盗贼,还简称督盗、门下督。为诸官府佐吏,掌兵卫,长官出,则带剑导从,居则巡逻察禁,以防奸盗。《后汉书·铫期传》:“督盗贼李熊,邺中之豪,而熊弟陆谋欲反城迎檀乡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胶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,掌侍从,理家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清末理藩部领办处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二人,正五品、从五品、正六品不等,奏补。主管本处事务。
官名。隋于内侍省置内尚食局,掌中宫膳食之事,置典御及丞各二人。
官名。明清置。详见“工部侍郎”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宋置,属太仓令。官名。见“东仓丞”。
明清时状元别称之一。因居鼎甲之首而得名。
乡吏名。汉代居延边塞,里有门亭,设门亭长,掌守护里门,监视出入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承左、右丞之命,综理厅务。
即“大都警巡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