矢人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镞矢制造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 ·矢人》:“矢人为矢。”
官名。清朝五品太监之衔名。充敬事房总管。雍正四年(1726)原定从四品总管为此衔,后改五品,太监品级亦不再分正从。宦官官名。清置。见“总管太监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俸钱。宋朝官员正俸的一种。依官位分等支付钱币,部分折支实物。又宋朝士兵俸钱亦称料钱。
官署名。宋置,属鸿胪寺。掌殿宇、斋宫、器用、仪物、陈设、钱币之事。
官名。即“太官丞”。
见“提调”① 。
吏员名。金制,漕运司所属有公使八十一人,掌监运诸物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杭州,监治杭州、湖州、嘉兴、平江、常州、镇江等路,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一年,移司于平江路 (今江苏苏州),二十三年迁回杭州路,二十六年又迁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。初为武散官八尉之一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朝改置为一转勋官,从七品上。宋承唐制,为十二级勋官末等,从七品。金亦置如宋制。明朝置为武勋,从六品。勋官名,金朝置,
官名,辽置,见“十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 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,拟宁远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 (529) 定制后仍拟宁远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