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“王会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监门府将军为之,置二员,从三品,协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,判入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职掌,无定员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
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参见“小宾部下大夫”。
吏名。金朝始置,掌诸仓、草场之钱粮帐目。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,草场设二人。元朝沿置,凡与钱粮有关之仓、库、务中均设有,员额不等,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。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。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
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。清朝称例贡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嘉靖(1522—1566)中革副使。掌收贮弓箭、弦条、盔甲等物。官库名。明置,掌贮河南等处解到盔甲、弓箭、刀等物,以备奏准支给。以掌库一人
即“小承御上士”。
官名。即左尚丞。
掌侍御之小臣。(1) 西周置。《诗经·小雅·雨无正》: “曹我亵御,憯憯日瘁”。(2) 西周卫国置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 “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,犹箴儆于国曰”: “居寝有亵御之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