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审官西院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官名。见“审官院”。
南宋效用兵资级名。为效用十资之一。位在守阙效士上、守阙听候使唤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裴骏传》: “高祖嘉之,征(张掖子都大将裴修)为中部令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总核承政厅事务,并考核各司重要事件。
佛教官名。西夏置为佛教高级职称。可出任功德司副使,参与译、校佛经和重大佛事活动。
官名。即司染丞。
见“堪布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亦称“应诏”,为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 “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,深为世宗所信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池薮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