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某京留守事
官名。辽置,为留守的佐官,位在副留守之下。开泰二年(公元1013年) 萧惠曾任“知东京留守事”之职。参见“留守司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留守的佐官,位在副留守之下。开泰二年(公元1013年) 萧惠曾任“知东京留守事”之职。参见“留守司”。
见“京堂”。
汉朝京师诸官府统称。亦指京师诸官府官员。1、泛指在京城(中都)的诸官府。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》:“令中都官、三辅、郡、国出系囚,罪非犯殊死一切勿案,见徒免为庶人。”又《孝安帝纪》:“诏郡国中都官系囚减死
爵名。北魏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下,二十三年改从五品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省会警察局督察处的主官,掌督察内外勤务。参见“省会警察局”。
内命妇名。北周置,为皇帝之妾,与贵妃、德妃合称三夫人,后又改称三妃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大通三年(529)置此职以代贞武将军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。陈沿置,与宁远将军等合称五远将军,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五品。
官名。北齐太子右卫坊属官,从七品上。
秦汉时掌管里门的吏卒,主里门开闭,百姓出入。看守里门的小卒。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:“秦灭魏,购求耳千金,馀五百金。两人变名姓,俱之陈,为里监门。”
1、官名合称,即郡守和郡丞。2、代理郡守的郡丞。即居郡丞之位,而行郡守之职。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攻陈,陈守令皆不在,独守丞与战谯门中,不胜,守丞死。”注:“师古曰:守,郡守也。令,县令也。守丞,谓郡丞
即“僚友”。《令簋铭》: “用飨王逆造,用既寮人。”参见“僚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