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汉朝郡府属吏。不领具体职司,参与谋议,属散吏,地位较尊。《后汉书·循吏列传·任延传》: “延辞让再三,遂署议曹祭酒。”官名,汉置,为郡府属吏,属散吏,无固定人数,也无固定职事,掌参谋议,多以资深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彩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明朝始设于各府州县,为茶引批验所之主官,掌批验茶引事。下设副使一人。清沿置,仅于江苏江宁府设茶引批验所,置大使一员,例以吏员除授,品秩未入流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吏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吏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(1644)改吏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满、汉各
官名。清朝户部坐粮厅所属通济库之主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一人。掌收各省漕粮折价、芦粮折价等银,发放河工、造船、职官养廉、河兵船夫工食等银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指秘书丞、太常丞、宗正丞。其选甚清。北宋前期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为职事官。
官名。1、稾人也作槁人,掌管弓弩箭矢。《周礼·夏官·序官》:“稾人,中士四人。”注:“此官主弓弩箭矢。”2、稾人也作犒人,掌供散吏饮食。见《周礼·地官·稾人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
官名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时分置于五军都督府中,理军中刑狱。详见“五军断事官”条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置为左威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翊府之翊卫、外府熊渠番上者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