硕第巴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布达拉番民。设五品官二人。遇有缺出,以大缺、边缺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,亦准挑选喇嘛补用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掌治布达拉番民。设五品官二人。遇有缺出,以大缺、边缺营官及嘎厦卓尼尔升补,亦准挑选喇嘛补用。
见“五官司晨”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
在旧社会,新王朝的统治者对旧王朝后代待遇和尊称。“国宾”之“国”,也有的用国名,如汉朝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卫公、宋公。本注曰:建武二年,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;五年,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。十三年,改
官名。隋文帝置礼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礼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 南朝梁置, 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署名。清朝置,掌贮藏图书典籍,属礼部。由礼部堂官委任所属司员管理库事,无定员。每届顺天府乡试、会试之期,将钦颁书籍送考官检阅,事毕取回库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典礼院。
僧号。清朝甘肃之庄浪、河州、循化、西宁、岷州,四川之木里及将入藏境之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各番寺喇嘛之称。其中入院册之出呼毕勒罕者,庄浪二人,西宁三十三人,木里一人,乍雅察木多类乌齐四人。掌其地之黄教。
见“长官司”。官署名。元始置于西南少数民族诸溪洞,秩如下州。设达鲁花赤、长官、副长官,参用其土人为之。明制于长官司之外,另有蛮夷长官司,设长官一人,正六品;副长官一人,从七品。又有蛮夷官、苗民官及千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