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任用方式之一, 金元之制,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,称为部选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
诏狱名。西汉武帝时置,属少府。主鞫将相大臣,由若卢令丞管理。东汉废,永元九年(公元97年)复置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。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卫生医药事宜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墨曹”。
吏职名。南宋置,属临安府。
官名,汉置,掌侍从,出为先导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列侯》:“列侯旧有行人、洗马、门大夫。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皇帝印信,属门下省。参见《宋书·礼志》。
即“昔宝赤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南平王刘铄以豫州刺史领此,掌南北交界地区的少数民族事务。立府,设置僚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