祗候
官名。宋朝置于东、西上閤门,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,与舍人同为阁职。元朝于各省、路、州、县分置,为供差遣之衙役。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。
① 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品、祗候高班内品、祗候黄门、祗候殿头、祗候殿直、祗候侍禁等官; 閤门又有閤门祗候。② 元朝公使人。各级衙门均置,随侍长官左右,听候使唤。上等县设十二名,其他衙门多少不等。于税粮二石之下一石之上的民户中选充,应纳税粮由其他人户代纳。
官名。宋朝置于东、西上閤门,为閤门宣赞舍人之佐,与舍人同为阁职。元朝于各省、路、州、县分置,为供差遣之衙役。后亦指官府衙役及大户仆从头目。
① 官名。宋朝内侍省、入内内侍省有祗候小内品、祗候内品、祗候高品、祗候高班内品、祗候黄门、祗候殿头、祗候殿直、祗候侍禁等官; 閤门又有閤门祗候。② 元朝公使人。各级衙门均置,随侍长官左右,听候使唤。上等县设十二名,其他衙门多少不等。于税粮二石之下一石之上的民户中选充,应纳税粮由其他人户代纳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地方 官别称,多称郡守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 “间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。”泛指地方官。《后汉书·朱浮传》:“而闲者守宰数见换易,迎新相代,疲劳道路……自是牧守易代颇简。”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官名,即太子率更丞,详见该条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五》载:“塘泺,缘边诸水所聚,因以限辽。河北屯田司、缘边安抚司皆掌之,而以河北转运同兼都大制置”。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河北转运使制置塘泺,若今(清代)直隶总督兼总河之职;而缘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外务部尚书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主交涉,昭布信德,保护侨人佣客,以慎邦交。民国改称外交部总长。
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。明朝定制,京察、大计之考察标准,通天下内外官计之,其目有八: 曰贪、曰酷、曰浮躁、曰不及、曰老、曰病、曰罢、曰不谨。清康熙十一年(1672)令以八法填注考语。后改六法之制,遂不用。
官名。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,掌庶务,七品; 殿中监亦置,九品。晋朝黄沙御史置,七品。南朝宋、南齐有外监典事。《宋书·恩幸·阮细夫传》:“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”。《南齐书·高帝纪下》:“有司奏遣外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度支尚书,四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