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辽朝置,为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右神威军大将军下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以朝臣充任,使出守各郡,以革五代藩镇之弊。掌总理郡政,宣布条教,导民以善而纠其奸慝,以时劝课农桑,旌别孝悌,及赋役、钱谷、狱讼之事。
陆军相当官。设于团本部,由中尉或少尉充任,员额一人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西汉置,诸王身边的侍从。《汉书·枚乘传》:“(枚皋) 为王使,与冗从争 (师古曰:冗从,散职之从王者也) ,见谗恶遇罪,家室没入。”东汉有中黄门冗从,由宦官充任,掌宿卫。魏、晋后置为皇帝的武职侍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两制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参见“银台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于缘边诸镇置,镇的副长官,佐镇都大将掌镇务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秩。
官名。即“武库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见“科钞”。
契丹官名。原为县官之佐,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县令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边远地区尚未设县的,先成立设治局进行筹备,作为设县的过渡。设治局置设治委员一人,其职权与县知事略同。国民党政府沿置,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六月二日公布的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