祠祭司郎中
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即“祠祭清吏司郎中”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原由典狱司录事兼任,三十四年改为专差。定额六人,八、九品不等。由各司实缺录事拣派,任期三年。掌南、北两监管理稽查事宜,并分班住宿。
官学名。清制于八旗左右翼各设宗学,属宗人府。二学各设总理学务王公一人,稽察宗学京堂官、总管各二人,副管八人;下设满文教习、汉文教习、骑射教习,掌教学生满文与骑射。
匈奴王号,北匈奴降者於除鞬曾为此王。《后汉书·袁张韩周列传·袁安传》:“宪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为单于,后遂反叛。”
金代镇防军之一。屯守西北。
官名,西汉置,掌护卫。《汉书·窦融传》:“北单于以汉还侍弟,复遣车谐储王等款居延塞,欲人朝见,愿请大使。宪上遣大将军中护军班固行中郎将,与司马梁讽迎之。”
官署名。元置,掌醖造酒醴,供内府、祭祀、宴享、赏赐等用。见《元史·百官四·中政院·典饮局》。官署名。元初置嘉酝局,秩六品,隶家令司。至大二年(公元1309年)改典饮,两都分置,皇庆元年(公元1312年
①明朝国子监及地方学宫所设之诸生居住房舍,以千字文编号,故有此称。②明清科举中乡试、会试于贡院举行,入闱士子各居一席舍答卷,所用席舍称号房。光绪(1875—1908)末叶废科举,此制遂不用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诸色课程和京城各市。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,并原京城两税务为大都税课提举司,武宗至大元年(1308),改宣课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设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等职。下领马市、猪羊市、牛驴市
官名。辽朝北面官,兴圣宫长官,统领兴圣宫军民之政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副中等职。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于牧长当差年久、工作勤奋者内选授。每翼骒马群四人,骟马群一人,两翼共设十人。正八品。协掌综理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