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祠部

祠部

①官署名。尚书省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掌宗庙祭祀礼乐制度,领祠部、仪曹二郎曹。长官为尚书,然不常授,如缺则由尚书右仆射兼领。北魏不常置,或设神部、仪曹、礼部等尚书领祭祀礼仪事。北齐为尚书省六曹之一,掌宗庙祭祀、少数民族、疆域地图、田猎、屯田、土木工程之政令,领祠部、主客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五郎曹,仪曹则转属殿中尚书。其长官尚书或缺,则以尚书右仆射兼领。隋朝改名“礼部”。②官署名。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诸郎曹之一。设郎(郎中、侍郎)为长官,隶祠部尚书,其官如缺,则隶尚书右仆射。职掌参议、制定郊祀宗庙吉凶礼仪制度,唯北齐专掌祠祀医药、死丧赠赐,吉凶礼制归仪曹。隋朝改称祠部司,隶礼部。历代因之。初设侍郎、员外郎为长贰,炀帝改置郎、承务郎。唐朝以郎中、员外郎为长贰,遂成定制。掌祠祀、享祭、天文、漏刻、国忌、庙讳、卜祝、医药及僧尼簿籍之政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禋,咸亨元年(670)复旧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再改司禋(一说改职祠)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再复。当时或置祠祭使掌其职事,以他官兼领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设判部事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主管祠祭、国忌、休假日期,掌僧尼、道士、女冠、童行名籍,颁发度牒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,掌全国祀典、道释、祠庙、医药之政令,兼领医官磨勘、医生试补等事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4)中,省一员郎官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,兼领膳部。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以后省并。明初复置,为礼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,太祖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名“祠祭清吏司”。③ 礼部司官的别称。


官名。魏尚书有祠部曹,掌管礼制。东晋设祠部尚书,掌管祭祀。南朝宋祠部尚书主管祠部曹;北齐祠部尚书掌管医药赠礼;北周改为礼部。隋、唐在礼部设祠部曹,掌管祭祀、天文、漏刻、国忌、庙讳、卜祝、医药及僧尼簿籍。明清改为祠祭司,掌管祭祀等事。参看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、《通典·职官五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同知审官院事

    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
  • 路分钤辖

    见“钤辖”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钤辖司”。

  • 主记室掾

    官名,汉置,为州郡佐吏,简称主记、记室、主记掾、主记室,位在主记室史上,掌记录文书,催督期会。后世多沿置。隋以后无。

  • 共工狱

    监狱名,汉置,掌监禁犯人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上乃徙系辅共工狱,減死罪一等,论为鬼薪。”注:“师古曰:少府之属官也。”诏狱名。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功室,武帝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更名共工,亦有诏狱,主

  • 法酒库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后周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朝沿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废。官名。

  • 役司马

    官名。主管军中徒役。《墨子·迎敌词》:“役司马射自门右,蓬矢射之,予参发,弓弩继之。”孙诒让注:“役司马,盖官兵,掌徒役者。”

  • 他库尔使

    满语吏名。汉译为“承差”,为清朝外省总督、巡抚衙门中吏员的一种。

  • 提点刑狱

    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

  • 功牌

    封建时代赏给有功者的奖牌。清朝用以赏给八旗军功人员。定制: 八旗营总以下叙军功者得以授予。牌分五等,分别赏给一至五等军功者,其出众效力者,给一等功牌一,加三等功牌一。上书所立功绩年月,钤用兵部印。

  • 奚六部大王

    即“奚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