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查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管带马弁护兵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,掌稽查军中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五品,正军校充,奏补。掌管带马弁护兵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新军在军一级设置,掌稽查军中事务。
汉初王国置博士,掌通古令。景帝中五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置,由王国自行辟除。《汉书·景十三王传》记“河间献王德,以孝景前二年(公元前155年)立,修学好古,实事求
即下属官员、部下、属下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(奉常)属官有太乐、太祝、太宰、太史、太卜、太医六令丞。”“(卫尉)属官有公车司马、卫士、旅贲三令丞。”“(太仆)属官有大厩、未央、家马三令,各五丞一
官名。隋朝左右卫、武卫、武候、领军府及东宫领兵开府、仪同府所统乡团长官,各置一员,掌检查户口,劝课农桑。官名。隋唐府兵制中,低级军官之名。见《新唐书·兵志·府兵之制》。
官名。太子左、右卫率府所属勋府次官。佐勋卫中郎将统勋府卫士。
官署名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北洋政府设置,属工商部,其职掌为:一、矿业的提倡和奖励;二、矿权的特许和撤销;三、矿区勘定;四、矿业税;五、矿业诉愿;六、矿业监督;七、矿业经营;八、矿业警察;九、矿
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,即海班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宋、元“制国用使”省称。详见“制国用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军事机构卫和所的合称。详见“卫”及“千户所”。明代军事机构名。设于京师和全国各地。数府划为一个防区设卫,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。一卫所辖有五千六百人,一个千户所辖一千一百二十人,一个百户所辖一
亦称“长流参军”,即“长流贼曹参军事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负责督察达里底、谟葛夫等部,始置于道宗清宁九年 (106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