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委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刑部之别称。
官名。简称福建司员外郎。①明清户部福建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福建部员外郎设,一人,南京户部福建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满
官署名。北齐设置,属卫尉寺。掌京城及诸门士兵。
官名。清末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一人,从四品,简任。掌领本厅审判事宜,并监督所属各官。
官署名。隋朝五省之一,置监、令各一员,寻废监,置令二员,侍郎四员,舍人八员,通事舍人十六员,主书十员,录事四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减侍郎为二员,减内史舍人为四员,加置起居舍人二员,次舍人下,改通事
官署名。管理东宫供奉诸事,北齐始置,设中庶子、中舍人、通事守舍人、主事守舍人,各四员,领殿内、典膳、药藏、斋帅等局,各有属官。隋朝沿置,兼典经籍,设左庶子二员、内舍人二至四员、录事二员、主书令史四员,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车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。唐宪宗元和八年(813)以天威军隶左、右神策军后置二员,位马军大将军下,从五品。
见“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