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法院外交委员会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外交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太子宫尹下大夫副职,亦称小宫尹。佐太子宫尹辅佐太子。正三命。
官名,西夏军队职官。在正首领之下,统领士卒作战。
官名。宋徽宗宣和三年 (1121),以发运使陈遘经制东南七路财赋,创收经制钱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 (1139),改经制发运使为经制使,以户部长官或副长官兼领,掌江、淮、荆、浙、闽、广等路经制钱及和籴之事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五年,改升提领八作司为提举八作司,正六品;掌出纳内府漆器、红瓮等。二十九年因出纳委积分为左右两司。详“提举左八作司”和“提举右八作司”两条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提举八作司》。
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。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,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,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,指挥监督所属机关,掌理典礼、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。其下设典礼、总务两局,各局设局长一人,秘书、科长、科员若干人,掌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皇城副使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,属大使臣。西夏后期亦置,品阶不详。官名。宋代武职诸司有正使、副使,徽宗政和改新官名,正使称大夫,副使称郎。武功郎旧为诸司副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柔远司而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为柔远司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以卿、郎充任,掌讨论内外政事,数月后罢。
官署名。清朝太医院所属机构。同治六年(1867)设。负责每年春秋两季考试医士、医生、医员、肄业生等,分别等第,预备升补。另外,每六年组织大考一次,吏目、医士等均得参加,由本院堂官核其文理、医学,分别去
官名。评亦作平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末魏建国初置,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 改为廷尉评。北魏置。北齐置为大理寺属官,一员,正六品。隋朝沿置,正六品下,掌审核刑狱,文帝开皇三年(583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