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《后汉书·冯绲传》说:“旧典,中官子弟不得为牧人职”。同书《李固传》又记李固对策说:“诏书所以禁侍中、尚书、中臣弟子不得为吏察孝廉者,以其秉威权,容请托故也。而中常侍在日月之侧,
见“正印官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陆逊传》: “逊以手下召兵讨治深险,所向皆服,部曲已有二千余人。鄱阳贼帅尤突作乱,复往讨之,拜定威校尉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以陆逊为之,掌领
宋朝贡举科目名。太祖开宝六年(973),《开宝通礼》成书,始改开元礼科为开宝通礼科,为诸科之一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罢,哲宗元祐六年(1091)复置,绍圣元年(1094)又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宋
参见“优异佐领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奏准仿从前刑部律例馆的体制设立,属大理院。专掌复判外省死刑案件。设总核与分核掌理其事。均由大理院各庭熟悉案例的推事中选派。
官名。东汉大鸿胪属官,为大行令副贰,员一人,秩三百石,助大行令主诸郎。为大行令的佐官,俸三百石,助令掌诸郎斋祠傧仪赞导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参看“大行令”条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,副职称副船匠长,军衔为准尉。
清朝直隶州知州之别称。以知州别称刺史,故名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左藏提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