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工巡局事务大臣
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官名。为工巡总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工巡总局”。
司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五代以开封为京都,始置。宋初沿置,以亲王充任,从三品,为开封府行政长官。其后不置,而以权知府事领其职。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复置一人,以文臣充,位在六曹尚书之下、侍郎之上。北宋亡,遂废。官名
官名。掌以茅草等植物编织器具。一说为殷朝官名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“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。”郑玄注:“此亦殷时制也”,“盖谓作萑苇之器”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二十九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九人。掌审查内务事项。
官名。隋朝右领左右府次官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见“庶吉士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置,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收其值纳左藏南库。隶太府寺,由太府寺丞专管,其下设监官。官库名。宋置,属太府寺。掌发卖香药、匹帛,所得之款项,交于左藏南库。
官名。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。详“审判厅厅丞”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军饷司主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管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