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管理火药局

管理火药局
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精粗,辨其物料,核其出纳之数。下设监督,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及笔帖式充任,无定员。专掌监造火药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
宫署名。清置,属工部。掌火药的存储与给领任务。顺治初,工部设濯灵厂,命大臣督理制造火药。雍正三年(公元1725年),特命大臣管理火药事务。火药局设管理大臣二人,由工部奏请皇帝“钦派”一人,在本部尚书、侍郎内选一人;下设监督数人,掌监造火药,由工部尚书在本部满、汉司员、笔帖式内委派,无固定员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都水掾

    官名,也省称都水掾,西汉属卿,东汉改属郡国,掌水利河渠诸事。

  • 太医局使

    官名。辽置,见“太医局”。

  • 抚军将军

    官名。三国蜀后主建兴八年(230)置,蒋琬以丞相留府长史加此。吴孙权赤乌十年(247),步协代其父步骘督西陵,亦加此。晋朝定为三品。十六国前凉、北燕亦置。南朝宋时,此职与中军、镇军将军三号位比四镇将军

  • 东京小吏部上士

    官名。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(579)置。东京夏官府吏部次官,佐吏部下大夫掌东京六府官员选举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见“东京吏部下大夫”。

  • 府牧

    官名合称。唐朝京兆府、河南府、太原府长官,各设一员,从二品,亲王为之,别以长史为尹,通判府务。宋朝开封府、应天府、次府皆置为长官,亲王为之,不常置,多以权知府事或知府事行其事,北宋前期亦为二品。

  • 如本

    见“如琫”。

  • 工科左给事中

    官名。明清工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中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定设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

  • 万安苑

    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万安苑属卢龙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卢龙监”条。

  • 公大夫

    爵名。战国魏、秦皆置,秦为二十等爵第七级,也称七大夫。秦及西汉初以此为高爵起点,汉高祖时公大夫以上皆令食邑,可与县令、丞分庭抗礼。文帝以后,第九级五大夫以上始得免一人徭役。爵名,战国时秦、魏都有此爵。

  • 左威卫将军

    官名。唐朝十六卫将军之一,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左屯卫将军置,二员,从三品,佐左威卫大将军掌宫禁宿卫,督其属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