糊名考校法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贡举考试考校试卷的一项规定。唐朝命举人自糊试卷卷首姓名,称糊名或封弥。宋朝由贡院糊举人试卷卷首姓名、乡贯等,防止考校中舞弊,称糊名考校法。详见“封弥”。
僧官名。(1) 中央设置,相当于僧正。南朝宋泰始元年(公元465年)明帝诏僧瑾为“天下僧主”,管辖全国僧尼。南齐沿置,永明元年(公元483年),武帝敕玄畅、法献同为僧主,“分任南北二岸。”南齐末,以法
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海军同等官。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军需事务。
①春秋战国辅政大臣之称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“困兽犹斗,况国相乎? ”②汉、晋以降诸王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国行政长官。参见“相”。③西夏官名,位居中书令之上,总揽国家军政大计,多由外戚把持。④女真官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立法院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,以武清(今河北安次南)等十一处并立大都水陆地土种田人民提领所。后又设大都随路管民都提领所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,并两所为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,隶会福总管府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殿内省置为尚舍局次官,八员,正七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舍局沿置,六员,正七品。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。初为武散官八尉之一,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唐朝改置为一转勋官,从七品上。宋承唐制,为十二级勋官末等,从七品。金亦置如宋制。明朝置为武勋,从六品。勋官名,金朝置,
① 官名。隋朝谒者台之职官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设,四十人,正七品,主出使。② 散阶称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置,为正七品下文散官,伯爵出身者多由此叙阶。北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