统制官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名。别称镇统,清末新陆军镇之长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镇一人,正二品,陆军副都统充,简放。掌领全镇事务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朱伺传》:“(伺)转骑部曲督,加绥夷都尉。”
官名。殷朝置。武官。主田猎及戍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三二九九二片 (反面):“以多田亚戍?”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军官缺。指为有汉军旗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钦天监正六品秋官正定为其额缺,内阁侍读、典籍、中书、部院堂主事、大理寺寺丞、太常寺博士、钦天监灵台郎、司晨博士、部院衙门笔帖式,皆定有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寝局,员二人,从九品,唐改正八品。为司苑、典苑之佐,协掌园苑种植疏果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全都设
官名。见“兴文署”。
春秋时的军队建制。见“三军将佐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(1161)置,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。同年罢。
(1) 汉魏至南北朝谓郡县综理府事之吏,西汉称郡功曹、五官掾、督邮、主簿诸职为右曹吏,以其统领众务,高于列曹诸掾属,别称为纲纪吏。东汉后通称郡县综理府事之吏。《资治通鉴》卷九三“明帝太宁二年”胡三省注
官名。民国设此官。中央各部除设部长之外,还设次长,相当今天的副部长,如政务次长,常务次长。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为中央行政各部的副首长,员额一人。北洋政府沿其制设,为简任官。其称号如外交次长、内务次
见“巡视京通各仓御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