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那
僧官名。是汉语与梵语的合称。维即纲,那即梵语羯磨陀那的省称,意即寺院中管理僧务的知事僧,亦有意译为“悦众”者。佛教各寺院皆设,在上坐、寺主之下。见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《杂任职员》。北魏、北齐置。诸州、镇、郡、县皆置,为沙门曹主要长官之一,分管各地僧务,管理僧祗户和僧祗粟等,位在各寺上坐、寺主之上。金朝置于各县,管理佛教事务,掌理僧尼词讼,三年一任。
僧官名。是汉语与梵语的合称。维即纲,那即梵语羯磨陀那的省称,意即寺院中管理僧务的知事僧,亦有意译为“悦众”者。佛教各寺院皆设,在上坐、寺主之下。见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《杂任职员》。北魏、北齐置。诸州、镇、郡、县皆置,为沙门曹主要长官之一,分管各地僧务,管理僧祗户和僧祗粟等,位在各寺上坐、寺主之上。金朝置于各县,管理佛教事务,掌理僧尼词讼,三年一任。
爵名。周朝官制卿爵至春秋初期有上,下之别,后又分为上,中、下三等。中卿为卿爵第二等。《公羊传·襄公十一年》: “三军者何?三卿也。”何休注: “卿大夫爵号,大同小异。方据上卿道中、下,故总言三卿。”诸
官名,东汉置,俸比二千石,掌管地方军队,主治安,防捕盗贼。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二月,海贼曾旌等寇会稽,杀句章、鄞、鄮三县长,攻会稽东部都尉。”
辽官名。太仆寺官员,掌簿册文书。
汉朝丞相(三公)及郡县官署各曹处理具体事务的员吏。晋朝,凡郡、国户不满五千者置职吏五十人,五千户以上置六十三人,万户以上置六十九人;凡县户不满三百置十八人,三百以上置二十八人,五百以上置四十人,千户以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监狱名。自秦代开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度,县设有狱,县狱为拘系县辖境内一切诉讼案件的人犯。汉代有狱司空主管狱务,唐代以县典狱管理狱囚。明改狱为监,县狱改为县监,清制同。明清之制,县监由知县兼管,通常由典史
官署名。北魏置,主管佛教事务,由监福曹改名。以沙门统为长官,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(508)下诏: “自今已后,众僧犯杀人已上罪者,仍依俗断,余犯悉付昭玄,以内律僧制治之。”(《魏书·释老志》)北齐时称昭
官署名。 北齐置, 掌冶铸事务, 以大局丞为长官,属太府寺诸冶西道署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唐代配备给地方官员的服役人员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七》说:“诸州县官,流内九品以上皆给执衣,二品,十八人;三品,十五人;四品,十二人;五品九人;六品、七品各六人;八品、九品,各三人。关津岳渎官并不给。分为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