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审委员会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国民政府设置,隶属内政部,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,设编审委员若干人,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;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,常会每星期一次,临时会无定期;无论常会还是临时会,都由委员长召集。
官署名。中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国民政府设置,隶属内政部,负责编辑内政图书和审查著作等事务,设编审委员若干人,由内政部长指定委员长、副委员长各一人;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两种,常会每星期一次,临时会无定期;无论常会还是临时会,都由委员长召集。
官名。元置,见“行中书省”。
国民党政府规定,考绩只限于各机关中现职事务官之经过铨叙合格者,并须在该职任满一年。对于其他人员的考核则称为考成,其考核程序与考绩不同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驻同州,职掌同司会中大夫,总州务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,置同州总监以代之。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官名。同州,本为华州,西魏废帝三年(公元554年)改称。北周太祖宇文泰为西魏丞相时常居
1、公家、国家、朝廷。唐朝白居易《喜罢郡》诗:“自此光阴为己有,从前日月属官家。”2、指皇帝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“官家难称,吾欲行冒顿之事,卿从我乎?”3、对官吏的尊称。《太平御览·裴氏语林》:
即“编修中书条例司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政务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督办政务处设。次年併入内阁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研究奉旨交议事件,请旨裁夺。置政务大臣,无定额,由军机大臣、大学士兼充。参预政务大臣,各部尚书兼
官名。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。隶于制造库郎中。设满洲二人。分掌库贮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。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,员一人,以知制诰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改置主管官。参见“官告院”。官名。见“官告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