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录司
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。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,分为上名、手分、贴司三个等次。县的主吏——典书、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、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,遇编录司有阙,由县上报到州,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,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。编录司中的人员,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,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,原为手分即升上名。若县的主吏——典书、押司有缺,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。
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。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,分为上名、手分、贴司三个等次。县的主吏——典书、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、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,遇编录司有阙,由县上报到州,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,合格者可充实编录司。编录司中的人员,满三年无差失可升一等,如原为贴司即升手分,原为手分即升上名。若县的主吏——典书、押司有缺,考试合格的编录司人员可优先递补。
散官名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置,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保章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官名。即“都监牧使”。
官名,也称侍祠官,是临时性的,掌祭祀事,汉朝郡国皆置。每年春、夏祭祀山神水神,以五官掾、功曹、主簿、户曹等在职官员充任,事毕则罢。
所掌与“京东检察司使”同,详该条。
官名。亦称护西域校尉。掌管西域少数民族事务。三国魏置,西晋沿置,治雍州。东晋初废,安帝元兴 (402—404) 中又置,寄治西阳 (今湖北鄂城)。魏、晋皆五品。北魏亦置,多以凉州地区军事长官兼领,驻凉
官名。明朝行人司置。见“行人司左司副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宁徽寺的佐官,见“宁徽寺”。
即亲卫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,隶鹰扬府,唐朝复名亲卫。
对担任宰相而又封王者的尊称。《晋书·隐逸·孟陋传》: “简文帝辅政,命为参军,称疾不起”,曰“我疾病不堪恭相王之命,非敢为高也。”宰相受封为王称相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陈留王英》:“(咸熙元年三月)已卯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武官。《左传·昭公六年》:“楚师济于罗汭,沈尹赤会楚子,次于莱山。”《宣公十二年》: “沈尹将中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