缘边交市监
① 官署名。隋朝置。掌周边互市之事,设监、副监领其事。畿内互市隶于司农寺,自外互市隶于相关各州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入鸿胪寺,隶每方使者署,为互市监。②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,置一人,视从八品,掌其所辖地域互市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入鸿胪寺,隶每方使者署,改为互市监。
① 官署名。隋朝置。掌周边互市之事,设监、副监领其事。畿内互市隶于司农寺,自外互市隶于相关各州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入鸿胪寺,隶每方使者署,为互市监。②官名。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,置一人,视从八品,掌其所辖地域互市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入鸿胪寺,隶每方使者署,改为互市监。
官名。见“四帐都详稳司”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名,西汉时西域龟兹国等置东西南北部千长,为地方性长官,掌千人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龟兹国》。
官名。唐朝后期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,多以宦官充任。宋初沿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二班,普通六年(525) 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 秩第十二班。
官爵品级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“百姓内(纳)粟千石,拜爵一级。”秦制,以战争中斩敌之首加爵,斩敌一首加爵一级,斩敌十首,即为十级。
官名。中书省掌管文书的低级官吏。三国魏置,八品。西晋、南北朝沿置,品秩皆低。至隋、唐降为流外吏职。官名,三国魏置,属中书省,掌管文书,八品。其后,晋和南北朝皆沿置;隋、唐也置,但降为流外官吏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后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掌理交际及诉讼事项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满语官名。源自汉语“将军”一词。清入关前多用于武官,如牛录章京(佐领)、甲喇章京(参领)、梅勒章京(副都统)。后不限于称武官,如军机处之军机章京,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总办章京、帮办章京、章京、额外章京,
官名。即典牧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