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,掌管工艺、制造、铁路、行轮、邮电及开矿诸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工务司,所辖铁路、邮电诸务移交邮传部。官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明初至天顺、成化间, 进士、举贡、监生均得通过考试,补授科道(即给事中与御史)。其后监生及新科进士均不得参加选补考试。可以应考者有庶吉士、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, 内则两京五部主事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
实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实业部为试验工业原料,改良制造方法,鉴定工业制品,设立中央工业试验所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公布的《中央工业试验所组织条例》规定,所内分设两组: 化学组,掌关于工业
官署名 即。“山西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合称。即唐朝青城宫监、明德宫监、洛阳宫农圃监、食货监总称,高宗显庆二年(657)分别改为东都苑北、南、东、西四面监。
即“江淮行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。康熙十五年(1676)设。掌制造、收发弓箭、靴袜、毡片等。下设备弓处、备箭处、箭厂、骲头作、靴皮作、毡作、沙河毡作、帽作、杂活作。置五品员外郎二人,六品库掌二人,六
官名。见“宣纳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