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葆
官员的仪仗。以鸟羽注于柄头如盖,一说以翟尾为之。汉晋南北朝时,诸王及重要大臣有功则赐,大臣丧,亦或赐。北魏末赐尔朱荣前、后部羽葆,以示尊崇。
官员的仪仗。以鸟羽注于柄头如盖,一说以翟尾为之。汉晋南北朝时,诸王及重要大臣有功则赐,大臣丧,亦或赐。北魏末赐尔朱荣前、后部羽葆,以示尊崇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法部及所属衙门司员的升降补调京察考核等事,并考验法官、书记、律师、法律毕业生各员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
官名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,正九品。唐朝置五员,从八品下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改左藏库副使,隶太府监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郊区内乡的行政长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 (郑国火灾)郊人助祝史,除于国北, 禳火于玄冥、 回禄,祈于四鄘。”孔颖达疏:“郊人,当谓郊内乡之人也。”杨宽认为:“郊人即是郊内乡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为兵部的主官,全称为殿前兵部夏官,设正、又正、副、又副四人。参见“朝内六部”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军咨处的长官,军咨处改府以后,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。参见“军咨处”及“军咨府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军府等级,秩从七品,统军五十名以上,置百户一员。
官署名。即“县尉司”。宋朝于诸县置,掌统领本县弓手,肃清乡村贼盗并受理斗讼,由县尉主其事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令天下县尉司不得置狱。
官名。相传夏朝所置。掌宣布政令。《尚书夏书·胤征》: “遒人以木铎徇于路。”孔安国传: “遒人,宣令之官。”《左传·襄公十四年》: “故《夏书》曰:“遒人以木铎徇于路,官师相规,工执艺事以谏。’”木铎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属官。营造司之铁作、漆作,养心殿造办处等处皆设。无品级。隶于司匠之下。分掌器物造作及管理匠役之事。
官名。掌征收赋税。春秋战国始置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下》: “其患在赵简主税吏请轻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