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授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,或由本衙门拟定正、陪咨吏部,或予取数名,交吏部注册,缺出依序升用。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补授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内阁中书, 国子监学正、学录, 知县, 学正由举人考授及大挑拣选;员外郎、主事、治中、知州、通判,由一、二品荫生考用;官学生考试合格,用为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。
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本衙门主官考试授官之例。在京司官、小京官、笔帖式等官皆有经考选授职者,或由本衙门拟定正、陪咨吏部,或予取数名,交吏部注册,缺出依序升用。皆须由吏部带领引见,奉旨补授。
清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内阁中书, 国子监学正、学录, 知县, 学正由举人考授及大挑拣选;员外郎、主事、治中、知州、通判,由一、二品荫生考用;官学生考试合格,用为九品笔帖式、库使、外郎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正六品,隶上都留守司。职掌同大都警巡院。置达鲁花赤、警巡使各一员,副使二员。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设于宣宗贞祐四年(1216),备咨询,以谏官许古等掌其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中尚药典御及丞,属中侍中省,掌供御医药。
官名。即内史令,隋炀帝大业十二年(616)改,唐高祖武德元年(618)复名内史令,三年改中书令。官名。见“内史省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初,(道武) 帝欲法古纯质,每于制定官号,多不依周汉旧名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以民事,皆拟远古云鸟之义。诸曹走使谓之凫鸭,取飞之迅疾。”
见“宫观官”。
见“大臣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不遇类科目。神龙二年(公元706年)诏举,冯万石等三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改门下省殿内局置,隶殿内省,置奉御二员、直长八员。唐朝殿中省置,有奉御二员、直长六员,掌殿庭祭祀张设、汤沐、灯烛、汛扫,皇帝行幸,则设三部帐幕;其外,则蔽以排城; 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