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作业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考绩

考绩

国民党政府对公务员的考核制度。依照国民政府于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四日公布的《考绩法》规定,公务员考绩分为年考和总考两种。年考是对公务员每年政绩的考核,一般分两次于六月份与十二月份分别举行,前者称为初核,后者称为复核,均由公务员的直属长官执行,按考试院颁发的表格中的各项标准对下属公务员进行考评,详细记载于表中,并加注评语,然后将考绩表密封送铨叙部审查。铨叙部于每年年终将各次考绩表审查完毕,评定公务员的等级,并分别决定奖惩。总考是对公务员的年成绩的综合考核,在第三次年考时进行,由各机关的长官负责,依照总考绩表的要求详细填写,加上评语,拟定公务员的等次,密封后送铨叙部,由铨叙部核定。对公务员的考绩,以其平时的工作、学识、操行三项作为标准,以百分制计算。其中学识与操行各占二十五分,平时工作成绩占五十分,根据总分核定公务员考绩的等级。八十分以上者为一等,七十分以上者为二等,六十分以上者为三等,五十分至五十九分者为四等,四十分至四十九分者为五等,四十分以下者为六等。总考则以九十分以上者为第一等,八十分以上者为第二等,七十分至七十九分者为第三等,六十分至六十九分者为第四等,不满六十分者为第五等,五十分以下者为第六等,不满四十分者为第七等。考核成绩以六十分为及格,但若平时工作成绩不足三十分者亦为不及格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剥麻

    官场用语。宋朝,大臣有罪例不诛杀,而是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务,然后台谏官再上章弹劾,皇帝依奏降旨,择日宣麻再降之。这种渐次行贬,称为剥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大臣有罪,先授以宫观使等闲散职位,再由

  • 国冠

    最大的官,即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级官员。《史记·楚世家》:“陈轸曰:今君已为令尹矣,此国冠之上。”

  • 经会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,下设员外郎二人,主事二人,笔帖式若干人,皆为满员。掌银钱物品之出纳,岁汇报京师户部,并请领用物。

  • 奉驾大夫

    官名。即尚乘奉御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复名尚乘奉御。参见“尚乘奉御”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奉驾局”。

  • 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“都司”。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,洪武八年改置。多置于各省,掌一方之军政,分隶五军都督府,而听命于兵部。设都指挥使一人,都指挥同知二人,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。以流官或世官充任,其属有经历司,设

  • 督燧长

    官名,汉置,边郡属下有此官,掌烽燧等事。也有人说是“督烽掾”的异称。燧,古代报警的烽火。白天的叫燧,夜晚的叫烽。

  • 典铜匠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铜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
  • 将长

    战国时称带领军队的长官。《墨子·号令》:“诸吏卒民,有谋杀伤其将长者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法律答问》: “支 (肢)或未断,及将长令二人扶出之,为大痍。”

  • 司厉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厉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,掌男女诸奴,男子入于罪隶,女子入于春饎之事。下设司厉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
  • 诉理所

    官署名。北宋哲宗元祐元年 (1086)置,掌重新审理神宗熙宁元年(1068)正月以后至元丰八年(1085)三月六日大赦以前,命官与诸色人等判罪案判,事涉冤抑者,予以申雪。以及对熙宁变法得罪者,皆获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