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金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掌朝下大夫职金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缝人奄上士二人,掌裁缝衣服之事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缝工上士,正三命;缝工中士,正二命。属天官府太府中大夫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八人,掌桥梁修缮之事。
官署名。亦称转运使司。宋朝诸道(路)皆置,均调一道(路)租税以供国家支用,以转运使、副使主其事,兼分巡所部,监察官吏能否,其属有转运判官。辽朝置山西路都转运使司及奉圣州、蔚州、应州、朔州、保州转运使司
见“荆湖等路行枢密院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 始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置司镇江,掌都督江、淮、两浙、荆湖诸军事。后改同都督。
官名。隋朝诸卫所统亲、勋、翊卫府及东宫领兵军府所统军坊官,置二人,后随军坊渐废。
官名。为各种正使的副职。始见于秦、汉。北魏时置为皇帝所派使者的副手。自后凡有正使多并置,如唐、宋、辽、金之节度使、观察使、团练使、防御使、节度使兼安抚使以及支度、营田、招讨、经略使、指挥使、安抚使、宣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诏举,郑冠等二人及第。
即“大都警巡院”。
参见“主客郎中”、“主客清吏司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