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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人省

官署名。南朝齐置,属中书省。以中书通事舍人四人为长官,实际已脱离中书令的控制,直接受命于皇帝。负责草拟诏书,受理文书章奏,监督指导尚书省及中央、地方各机构执行政务。成为政权的中枢。梁、陈沿置,改中书通事舍人为中书舍人。陈增中书舍人为五人,领主事十人,书吏二百人,设诏诰局等二十一局,“各当尚书诸曹,并为上司,总国内机要,而尚书唯听受而已。”(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)北魏亦置,但职掌较南朝为轻。北齐属中书省,负责草拟诏令,宣旨劳问,设中书舍人十人,主事十人。齐亡,罢。


官署名。据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记载,北齐中书省又领舍人省,设中书舍人、主书各十人,掌署敕行下,宣旨劳问之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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