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治(政府)不在的县。一郡管几县,郡政府只能设在一县,郡政府不在的其余几县,称为下县。《汉书·文翁传》:“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,招下县子弟为学官弟子。”注:“师古曰:学官,学之官舍也。下县,四郊之县,
官名。见“公府东曹”。
诸侯百官每年岁首朝见拜贺皇帝的仪式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以十月为岁首,规定十月朔日 (初一) 举行朝贺仪式。入汉因之。诸侯王、列侯等如不按规定参加朝贺,要依法治罪。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历后,朝贺改
见“牌符”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祭祀飨食时供应鬰鬯之酒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鬰人荐鬯”。《周礼·春官》有“鬰人”,“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一人,徒八人”,“掌裸器,凡祭祀宾客之裸事,和鬰鬯以实彝而陈之”。郑玄注:“裸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定都天京(今江苏南京)后,设于天京沿江三关(提头关、提中关、提下关)之提头关,专主头关船舶,职同将军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收发船只战舰。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。相当于总统府的军事厅,掌参议军事。职官设置不详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草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