良酝丞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任,初为六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良酝署置为次官,四员,从九品下。唐朝沿置二员,正九品下。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光禄司良酝署置一员,三十年改隶光禄寺良酝署,增为四员,从七品。清朝置二员,俱由满人担任,初为六品,康熙九年(1670)定为从七品。
官名。清制于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五盐运司各置库大使一人,秩正八品,掌盐课的收纳,并监理库贮诸事。又盐法道所辖有库大使三人,盐茶道所辖有库大使一人,其品秩、职掌与盐运使所属库大使同。
官署名。简称陕西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陕西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陕西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宗人府、文思院等在京衙门宗
官制用语。宋朝部分官员俸禄外的加给。六部尚书以职事官,分四等加给。为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、计议官、编修官,每日五百文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置,隶户部左曹检法案,掌有关赋税受纳、驱磨、隐匿、支移、折变之事。官署名,宋神宗元丰年间改制时置,属户部左曹,掌有关赋税受纳、隐匿、支移、折变等事。
金、元禁军机构。金隶尚书省兵部,置都指挥使司,掌防卫都城,警捕盗贼,设都指挥使一员,从三品; 副都指挥使二员,从四品。下辖钤辖司,置钤辖十员,正六品,都钤辖四员,从七品; 都将二十员,从九品。元世祖中
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泰始 (465~471)中置,佐后宫源典治职管理宫中事务,员一人,六品。
即“署亲军校”。武官名。清置,属侍卫处。其员额设置同“亲军校”, 参见该条。
指用谷物买官、拜爵、赎罪的一种制度。亦称纳粟、输粟。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。入汉因之。文帝时规定,入六百石爵上造,四千石为五大夫,万二千石为大庶长。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,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,或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一品。世祖至元十三年 (1276) 六月,立临安(今浙江杭州)行省。十四年三月改为江淮行省。二十一年,徙江淮行省治杭州,称江浙行省。二十三年又改江淮行省。二十六年,复徙省治于杭州。
即“奚监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