蚕官令
官名,汉置,掌蚕事祭祀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官名,汉置,掌蚕事祭祀。详“蚕官”条。
泛指王国的官吏。《史记·淮南衡山列传》:“胶西王臣端议曰:淮南王安废法行邪……甚大逆无道,当伏其法。而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,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,不能相教,当皆免官削爵为士伍,毋得宦为吏。”
佐助将军处理军务员职的总称。《史记·李牧列传》有“市租皆输入莫府”之语,索隐:“崔浩云:古者出征为将,军还则罢,理无常处,以幕帟为府,故曰幕府。”将军幕府的员职,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载,有长史、司马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百官族姓之长。《诗经·小雅·天保》: “群黎百姓”。郑玄笺: “百姓,百官族姓。”《国语·楚语下》: “民之彻官百,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,而物赐之姓,以监其官,是为百姓。”西周时管理统治部族
① 指朝觐聘问之事。《周礼·秋官 ·掌交》:“掌邦国之通事而结其交好。”②中书通事郎、中书通事舍人、通事令史、通事舍人等官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③北魏吏名。太武帝太平真君五年(444)为侍中、中书监、司徒
参见“上佐”。
监生名目。亦名俊秀。指明朝实行纳粟制度后,一般庶民经纳粟援生员之例入国子监而为监生者。出路仅为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得京职者,则光禄寺、上林苑等不重要的衙门。甚至有任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官,或卫学、王府教
官署名。全称“管理三旗银两庄头处”。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。又名“钱粮衙门”。雍正元年 (1723) 设,初名“管理三旗纳银庄”,后改称“三旗庄头处”。掌镶黄、正黄、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。所属庄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所属掌管京师城门之职官。顺治四年 (1647) 改原城门指挥千百户设,又名 “城门千总”。时隶兵部职方司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改隶步军统领,额定三十二人,分守内外十六门,每门二
宋朝少府监属官。掌官印铸造、书写印文之事。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铸印篆文官二人,掌刻印信篆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