蛮夷长官司副长官
官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,亦称蛮夷长官司,并以土人为长官、副长官。明朝沿元制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从七品。职位低于蛮夷长官司长官,亦有所辖之地区,受地方武官都指挥使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初隶吏部,洪武三十年(1697)改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长官司,亦称蛮夷长官司,并以土人为长官、副长官。明朝沿元制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。从七品。职位低于蛮夷长官司长官,亦有所辖之地区,受地方武官都指挥使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初隶吏部,洪武三十年(1697)改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专职道员名。清初在浙江、江苏设海防道,管理海防事务。后废,以沿海巡道兼管其事。
州军府佐吏名。南齐置,见“州军府户曹参军”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国防部直属的临时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仅设少数专职人员,由各司室调兼,直隶于国防部长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各舰,由一、二等军需官充任,掌军需事务。
汉朝官吏制服,备大臣上朝时穿戴。皂,黑色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(张)敞备皂衣二十余年。”颜师古注:“虽有四时服,至朝皆著皂衣。”亦用作官吏代称。
官名。元朝一些不同名称的“提领所”和一些不同名称的“局”等官署设同提领,多为九品,位在提领之下,副提领之上,为该所或该局的副长官。《元史·百官三·抽分场提领所》:“凡十处……每所各设提领一员、同提领一
官名。唐永泰时,勋臣罢节制,无职事,皆待制于集贤门,凡三十人,以备咨询。崔佑甫为相,建议文宫一品以上更直待制。其后著为令•正衙待制官每日二人。元集贤院亦置待制一人,秩正五品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。无定员,六品。
见“巡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