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人司左右司副
官名。为行人司的副长官,见“行人司”。
官名。为行人司的副长官,见“行人司”。
散官名号。北宋始置。前期为正八品下文散官。神宗元丰三年 (1080) 后改置为新寄禄官,正九品。取代旧寄禄官大理评事。金再置为文散官,以授正八品下文官。元朝沿置,改文官正七品,敕授。明为文官正七品,初
僧官。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,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。唐朝废,改立僧录。见宋代赞宁《僧史略中·僧统》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职官,顺治元年(1644)设,由宗室侍卫中遴选。初无定员,乾隆三十六年(1771)定员九人。掌理宗室侍卫事务。
官署名。唐初掌甲胄之官署,太宗贞观六年(632)改为甲坊署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宿卫司官员,在总宿卫事下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于京师的税务部门。凡二: 崇文门、德胜门。掌商业税的征课。各设副使一人进行管理。
官名。明初殿庭仪礼司官,位在九关通事使之下。六人,从八品,协掌赞导礼仪之事。参见“九关通事使”。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贵州省设有; 设于府内。正七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一人,置于镇远府。
即“大都路兵马都指挥使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