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军都押司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置都押官、副押官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都押官、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非常制,有征伐则设。置都押官、副押官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行军官,设都押官、副押官以掌理行军事务。
官署名,东汉置,即审判科,掌审理案犯。亭:评审、处理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“使侍御史行诏狱亭部,理冤枉,原轻系,休囚徒。”
梦官,掌管占梦解梦的官。古人迷信,以神道设教,故置梦官,依梦中之事来推断吉凶。《诗经·小雅·无羊》:“牧人乃梦,众维鱼矣,旐为旟矣,大人占之,众为鱼矣,实维丰年,旐为旟矣,家室溱溱。”汉郑玄笺云:“牧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稽查各司重要事务,办理秋、朝审进呈册本,负责本部所辖京外各职进退,区划各审判厅辖区,调度各检察机关,置左、右丞各一人,参事二人等。
官名,俸六百石,车驾出,掌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开封府尹”。
见“使院牙职”。
官署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设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参见“都督”。
官署名。辽北面群牧官,掌饲养牛群等事。有太保、侍中等官。
官署名。清末大理院分设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颁《法院编制法》,规定距较远或交通不便之省份得于高审厅内设大理分院。次年,大理院奏请于甘肃、四川、云南、广东四省筹设,辖地如总督。未及成立,清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