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同“左一护军府护军”。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唐代重视避讳,《唐律·职制》中规定,凡是官署名称有犯父、祖名者不得去该官署任职,否则为犯讳,得处徒刑一年。
公文术语。即某一机关对其他机关发来公文之统称。清朝各衙署对来文有严格的登记制度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为币制局的长官,见“币制局”。
武官名。明嘉靖以后,五军、神枢、神机三大营各设大号头官一人。为兵部派充之官,其地位在坐营官之下,中军官之上。
官名。① 明朝内阁之属官。掌诰敕之誊副缮正之事。分在诰敕、制敕两房办事,位在中书之下。②明清鸿胪寺之属官。掌殿廷行礼侍班、齐班、纠仪及传赞之事。明洪武九年(1376)设,十六人,从九品,隶殿廷仪礼司。
清朝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之总称。即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、优贡。以五贡资格而获官者,均属正途出身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比唐朝尚书右丞。
官名。即督理钱法侍郎。明末於户部置,品秩正三品,与侍郎同。天启五年 (1625) 因钱法混乱,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。清亦置。参见“督理钱法侍郎”。
官名。即“右尚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