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宫总监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上宫正五品,中宫从五品,下宫正七品,掌司皇帝行宫事务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上宫正五品,中宫从五品,下宫正七品,掌司皇帝行宫事务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京官。总领上京路财政、赋税等事。与东京户部司、中京度支司、南京三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京计司。置盐铁使、副使、同知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。员额各一人,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威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监狱名。宋置,由殿前司主管,拘禁殿前司所属犯罪军官与士兵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京兆尹公暑”。
官名。即太仆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仆卿。
官署名。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。宣统三年(1911) 八月设。掌理奉天、直隶、山东、山西盐务。置厅长一人掌厅事,下设参事二人,一、二、三、四等佥事,一、二、三等录事无定员。十一月裁。
官署名。元朝湖广行省所属机构,秩从二品。置司于天临路,分管天监、衡州、道州、永州、郴州、全州、宝庆、武冈、桂阳等九路,茶陵、常宁、来阳三州。辖境包括今湖南省大部和广西省部分地区。置宣慰使、同知、副使等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司之一。员二人,从六品。属尚寝局,掌门閤灯烛之事。唐朝改正六品。宋、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 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明皆置,属尚寝局。掌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