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秦汉两朝指御史丞与御史中丞。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秦时,御史大夫有二丞,其一为御史丞,其一为御史中丞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御史大夫,秦官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,有两丞,秩千石。一曰中丞
官名。元置,为西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官名。即掌冶令。官名。隋、唐皆置,为掌冶署长官,正八品,掌范熔金银铜铁及涂饰琉璃玉作。其佐官有丞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太府寺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少府·掌冶署》。
唐武则天所设的近侍机构,见“控鹤府”。
“露门学文学博士”的省称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,登录名籍,然后发付三部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,以发付三部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名。北齐置,清都郡次官,从五品。
官名。南诏官,总“爽”(省)之官。
官名。唐置,属集贤院,员额八人,掌分四库书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,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