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坊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五阶第八阶,正六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七品下,称调音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
官名。 北魏始置, 为礼部之长官, 王䛯曾任此职,然其制不详。西魏初为尚书省十二部尚书之一。隋朝设一人,正三品,属尚书省,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礼部的最高行政长官,掌礼仪、祭祀、宴享及学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,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。五品中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官名,汉设此官,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刘强传》:“永平元年,强病,显宗遣中常侍钩盾令将太医乘驿视疾,诏沛王辅、济南王康、淮阳王延诣鲁。”中常侍钩盾令为两官的合称。中常侍为一官,秦朝始置,汉朝沿置,掌
官名。元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始置,属艺文监。员额二人,正五品,掌品定书画,择朝臣中见识广博者充任。其下有书吏一人。
参见“左评事”。官名,即“右平”,汉始置,掌刑狱审判,秩六百石。后世或置或废。参看“右平”条。
世代享受官禄。又指世代享受官禄的制度。《尚书·周书·毕命》: “世禄之家。”《史记·管晏列传》: “鲍叔既进管仲,以身下之,子孙世禄于齐。”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 “夫世禄,滕固行之矣。”1、世代为官,
明朝卫所制度。南、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。各统于都指挥使司、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。参见“卫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。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,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,除名降为平民,称为勒停,又称停任。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宋制,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,称为勒停或停任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劝谏王的过失,兼掌国子六艺六仪的教育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保氏,下大夫一人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谏王恶,而养国子以道,乃教之六艺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