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汉朝州郡属员。为不担任实际职务的散吏,地位尊荣,即署为从事而待以师、友之礼。三国吴州府亦置,见《三国志·士燮传》。官名,东汉末年蜀吴皆置,为州郡属官,无固定职事,受师友之礼遇,掌顾问等事。《三国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,佐职方中大夫、小职方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为职方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
官署名,金朝置,掌薅养竹园採斫之事。其官有管勾一员,从七品。司吏一人。监兵百人,供劳役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六年(1373)置,为户部五科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五人。八年,因事务繁剧,增设尚书、侍郎各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骁骑营中掌治各旗营务之官员。康熙十六年(1677)设,每旗五人,共十五人。以内务府郎中兼充,从三品。掌管关防,督率佐领审查人丁,办理应试,挑补披甲,监督领放俸饷,查报贤孝节义,
官名。①工部所属头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 (586) 置。掌城池土木工程之事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起部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 复旧名。置一人,从六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
文书名。记述死去官员生平行事之专文,南朝时期即有之,唐、宋时期极盛行,多由逝者家属请名士草撰。
县主财政之府。东汉置,亦称少府。见《隶释》七《竹邑侯相张寿碑》。《五行大义》卷五《论诸官》引翼奉说:“小府主出纳,主饷粮。”其职为主县廷财政。
官制用语。即宋朝选人改为京朝官的制度。凡在任选人,取得本路一定员数的帅抚、监司、知州作举主保奏,按本人历任任数和考数,经磨勘合格,授予改官状五份,即赴京等待班引,班引后改承务郎以上官资,即成为京朝官。
参见“封赠”。